浙江海洋大学
2023年春季学期教职工开学返校告知书
为科学、规范、有效地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请广大教职工务必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并严格遵守各项要求,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一、返校条件
根据返校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,分为“暂缓返校、正常返校”二大类。
第一类“暂缓返校”:
1.返校前七天内有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,应暂缓返校,待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返校。
2.返校前出现发热(口温≥37.3℃或腋温≥37℃)等症状的,应暂缓返校,待上述症状消失后返校。
第二类“正常返校”:
除上述情况外,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。
二、返校时间
自 2 月 16 日起,所有符合返校返岗条件且是学校考勤条例规定要求坐班制的教职工,一律返校到岗工作;教学科研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返校到岗工作。
三、注意事项
(1)进行每日健康监测。从2月9日开始至开学一周内,实行教职工每日自我健康监测,若有发热(口温≥37.3℃或腋温≥37℃),须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第一时间就诊;所在单位每天下午3点前汇总发热信息(包括所在部门、姓名、联系电话)报教工组;教工组进行汇总后报校医院。
(2)做好“暂缓返校”教职工请假工作。“暂缓返校”教职工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,办理相应请假手续,做到“离岗不离职,离岗不离责”,并保证电话、设备畅通,及时接收、完成工作。
(3)做好暂未报到教职工后续工作。对因不符合返校条件而暂未报到的教职工,由所在单位落实“一对一”联系制度,确认身体健康后方能返校。
(4)及时更新统计信息。教职工要如实上报并及时更新个人心理问题、新冠病毒感染、疫苗接种以及基础病等所需上报统计的相关信息。各单位认真做好有基础病、心理问题及60岁以上教职工关心工作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,为其工作、学习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。
(5)符合返校条件教职工凭钉钉工作台“浙海大”的“校园通行码”进校,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开展教学管理工作。
(6)做好个人防护。教职工应提高个人防护意识,上下班要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、注意保持个人卫生、减少接触公共物品。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学校会及时调整工作方案,请广大教职工及时关注有关部门的通知,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,共同做好开学阶段各项工作。